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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十、通關方式與收單作業(如附件),自115年6月26日實施。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51016746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十、通關方式與收單作業(如附件),自115年6月26日實施。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前國際貿易局)103年7月4日貿服字第1030151624號公告。
公告事項:刪除旨揭報關手冊之叁、十、(三)書面報單應檢附文件、5.其他有關文件、(1)輸入許可證、D.自古巴輸入之貨品。

署 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6-06-24 點閱次數: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