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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進口乾蒜球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9月10日14時57分42秒。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31026759號
附件:

主旨:113年度進口乾蒜球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9月10日14時57分42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3年1月16日台財關字第1131000128號公告。

署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10-04 點閱次數: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