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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41011947號

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部  長   莊  翠  雲    出國

政務次長   阮  清  華    代行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5-05-09 點閱次數: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