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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部分內容(如附件劃線部分),並自即日實施。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20313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部分內容(如附件劃線部分),並自即日實施。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八、單證合一進口報單(NX5105)各欄位填報說明項次40部分內容。
二、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十、通關方式與收單作業(三)書面報單應檢附文件部分內容。
三、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十六、ECFA進口貨物之通關作業(二)通關程序部分內容。

署長  彭  英  偉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07-23 點閱次數: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