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台財關字第1111025758號
一、半導體裝置功能模組、絕緣閘雙極性電晶體模組之海關進口稅則分類如下:
(一)由二個以上稅則第8541節二極體、電晶體及類似半導體裝置所組成,且具有上開半導體裝置功能之模組,歸列稅則第8541.10、8541.2、8541.30或8541.5目下之適當稅則號別。
(二)由絕緣閘雙極性電晶體(以下簡稱IGBT)與二極體、熱敏電阻組成之模組,按IGBT之主要功能歸列稅則第8541.2目下之適當稅則號別。
(三)由IGBT及驅動積體電路(IC)等所組成具有變流功能之智能型功率模組(IPM),非屬混合積體電路且非屬多元件積體電路者,按其靜電式變流器之功能特性歸列稅則第8504.40目下之適當稅則號別。
(四)除前3款外之其他類似模組,按其功能特性,歸入適當稅則號別。
二、本令自111年12月3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