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矽灰(silica fume,二氧化矽重量百分比不小於 80%)」,為矽或矽鐵合金製造過程中之副產物,且符合稅則第 28 章章註一化學定義之個別化合物,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歸列稅則號別第 2811.22.90 號。
二、本令自 110 年 2 月 1 日生效。
一、「矽灰(silica fume,二氧化矽重量百分比不小於 80%)」,為矽或矽鐵合金製造過程中之副產物,且符合稅則第 28 章章註一化學定義之個別化合物,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歸列稅則號別第 2811.22.90 號。
二、本令自 110 年 2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