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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公告本部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關務法規(項目),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3月22日台財關字第1111007306號

主  旨:公告本部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關務法規(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3項、第6條第3項及第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部現階段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關務法規(如附件)。

二、本部110年2月9日台財關字第1101003939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財政部公告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關務法規(項目)(請參見PDF

 

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2-04-06 點閱次數: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