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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113年12月13日起,聖多美及普林西比(São Tomé and Príncipe)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

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台財關字第1141008332號

主  旨: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起,聖多美及普林西比(São Tomé and Príncipe)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

依  據:海關進口稅則總則第二點第四項及行政院一百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院臺財字第一一四一○○六二八○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LDCs)」1份。

 

部  長 莊翠雲


 

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LDCs)(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5-05-02 點閱次數: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