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公告本部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關務法規(項目),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台財關字第1101003939號 |
主 旨:公告本部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關務法規(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3項、第6條第3項及第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部現階段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關務法規(如附件)。 二、本部108年10月29日台財關字第1081023483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附件(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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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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