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台財關字第1141006033號
主 旨:台灣釀酒商協會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啤酒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自即日起進行調查。
依 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第1項及本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114年3月5日第60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涉案貨物:
(一)貨品名稱:麥芽釀造啤酒(Beer made from malt)。
(二)貨品範圍:以大麥或小麥之發芽穀物、啤酒花及水等原料釀造且未經蒸餾之酒類。發酵過程添加任何調味料仍屬涉案貨物範圍。
(三)貨品規格:酒精濃度(以容積計)超過0.5%且未超過10%。不論任何包裝形式均屬涉案貨物範圍。
(四)參考貨品分類號列:2203.00.00.00.1。
(五)用途:酒類飲品。
二、涉案國及涉案廠商:
(一)涉案國:中國大陸。
(二)已知之製造商及出口商: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三)已知之進口商:南聯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麒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鉅霖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申請書未列名之涉案貨物製造商、出口商或進口商。
三、申請書摘要:
(一)傾銷說明:
1、出口價格:以我國海關進口統計資料(CIF價格)扣除內陸運費、出口費用及海運費等相關費用後,計算涉案貨物出廠層次出口價格。
2、正常價格:申請人主張中國大陸屬非市場經濟國家,以美國輸往宏都拉斯啤酒之銷售價格扣除內陸運費及出口費用調整至出廠層次,作為涉案貨物之正常價格。
3、傾銷差率:依前開資料計算112年第4季至113年第3季中國大陸傾銷差率為59.93%。
(二)損害我國產業說明:申請人主張涉案貨物長期以低價大量銷售至我國,並以110年至113年前3季之資料說明國內產業受損害之情形。中國大陸於前述期間持續將大量且低價之涉案貨物銷售至我國市場,其進口絕對數量及其於我國市場占有率逐年增加,於此同時,涉案貨物進口價格則始終低於國產品內銷價格,造成國內產業之生產量、產能利用率、內銷量、市場占有率及內銷營業利益等經濟指標均呈現下降趨勢,顯示涉案貨物傾銷進口已對國內產業造成不利影響。
(三)因果關係:申請人主張,涉案貨物之進口絕對數量與相對數量均增加,並持續以遠低於國產品之價格搶奪我國市場,致使國產品內銷量於國內需求增加時不但無法提高,反而減少,以及國產品內銷價格無法適當調整,造成國內產業之生產量、內銷量、產能利用率、市場占有率及內銷營業利益等重要經濟指標均呈現下降趨勢,顯示涉案貨物低價傾銷已造成國內產業損害。
四、調查主管機關、調查程序、時限、期間、調查方式及對象:
(一)調查主管機關:依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本部為進口貨物傾銷事實之調查主管機關;經濟部為損害我國產業事實之調查主管機關。
(二)調查程序及時限:依實施辦法第12條、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經濟部應於接獲本部通知之翌日起40日內,調查該進口貨物有無損害我國產業,並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本部。經初步調查認定有損害我國產業者,本部於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70日內,應作成有無傾銷之初步認定,並於初步認定之翌日起60日內,完成有無傾銷之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者,應即通知經濟部。經濟部應於接獲通知之翌日起40日內,作成該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之最後調查認定,並通知本部。本部於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三)調查資料期間:傾銷部分,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共1年,必要時得予延長。損害產業部分,由經濟部另訂之。
(四)調查方式:依實施辦法第19條規定,本案之調查將限期要求利害關係人答復問卷或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派員實地調查,並得通知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
(五)問卷調查對象:
1、已知或其他未列名之製造商、出口商及進口商,應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填具應訴申請表向本部申請接受調查,出口商如未生產涉案貨物,則須請涉案貨物製造商一同填具應訴申請表並接受本部調查;本部將依受調查製造商或出口商之出口量選擇合理家數之廠商作為調查對象,以決定其個別稅率。未申請應訴調查之製造商或出口商,本部將依申請書等可得資料予以核定傾銷差率。
2、自中國大陸輸入我國之涉案貨物,無論是否由中國大陸產製均屬調查對象。
五、申請人主張中國大陸屬非市場經濟國家,應適用本部95年5月29日台財關字第09505502880號公告,以市場經濟之第三國可資比較銷售價格,作為其正常價格。本案申請人選定美國作為中國大陸之替代第三國,利害關係人如認有其他適當國家,請提供調查資料期間涉案貨物在該第三國國內市場之正常價格資料供本部參考。
六、本案利害關係人如欲就涉案貨物範圍或公告內容表示意見或提供資料,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將書面資料正本送本部關務署(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七、本案申請書公開版及應訴申請表請至本部關務署官網(https://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調查中案件-反傾銷稅案)查閱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