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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口罩管制進口

自109年7月1日起,申報貨品分類號列為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貨品進口者,進口人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同意文件,始得進口。

旅客入境攜帶醫用在250片以下部分,免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同意文件。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3-05-03 點閱次數:52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