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電子報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標售公告:108年度水電廢棄物品標售案(案號:IG108042)

主旨:公告標售本署「108年度水電廢棄物品」標售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投標須知及其附件。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8年11月5日上午10時整,於本署13樓會議室當眾開標。投標截止日若遇天然災變等因素,並經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投標截止日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日下午5時整,開標日期順延至投標截止日後一日上午9時整舉行。如開標日期若遇天然災變等因素,並經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日上午9時舉行。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自本署網頁 (財政部關務署/資訊匯流/標售公告) 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投標文件應於108年11月4日下午5時整前親自送達或以掛號函件寄至本署秘書室文書科(以本署收到郵件時間為準)。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四、投標文件須密封,並於信封外註明標案名稱、投標者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

五、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署秘書室謝先生(電話:(02)2550-5500分機1389)安排看貨。

六、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108年11月8日以前至本署秘書室出納科或指定金融機構一次繳清。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七、得標人應於決標後7日內完成報廢物品之清運。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19-10-24 點閱次數: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