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臺幣10萬元:依據中央銀行公告。 2、人民幣2萬元: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之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出入臺灣地區限額規定。 3、外幣等值1萬美金: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之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