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海關線上繳納稅費系統原訂111年9月1日轉換,直接介接全國繳費網,不再透過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電子化政府服務平臺」(下稱GSP),現因繳款人配合系統轉換新辦理之授權轉帳繳款申請(下稱授權申請)案件遭扣款銀行退件(失敗)比率過高,為維護繳款人使用權益,系統暫緩轉換。
關務署說明,為配合GSP於111年9月1日停止受理新案申請,並於112年3月終止服務,繳款人須重新辦理授權申請,將委託扣繳機關改為關務署,爰前已轉知繳款人應提前辦理授權申請,惟海關於111年8月24日接收扣款銀行(即用戶約定轉帳匯出銀行)回復第1批2,119件新授權轉帳申請結果,其中成功1,170件,失敗1,139件,未通過原因多為申請人僅傳送授權申請文件之電子檔而未下載列印紙本寄送臺灣銀行延平分行、印鑑不符、帳號不存在及身分證不符等個別事由。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考量前開授權申請案件退件(失敗)比率過高,為維護繳款人使用權益,系統暫緩轉換,暫緩期間原向國發會申請授權轉帳之繳款人,仍可繼續辦理線上繳款;至向關務署申請使用之繳款人,仍以其他方式(如現金或電匯)繳款,權益不受影響。
關務署呼籲,申請人於海關關港貿單一窗口線上填寫之授權轉帳申請資料務必正確,並下載列印紙本申請書1式2份,仔細核對所載內容完整無誤及所留銀行印鑑清晰正確,以利扣款銀行儘速審核通過。審核結果無論成功或失敗,海關均會將結果傳送至申請人填載之電子郵件信箱,申請人亦可逕至海關線上繳納稅費系統查詢,倘有相關問題,請逕向扣款銀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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