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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對媒體錯誤報導之說明

  有關體溫計3月底前禁止出口,媒體報導「關務署指出,若外國廠商已下單、付款訂單報請經濟部可專案核准」、「外國廠商已下單、付款訂單,彭英偉指出,業者可報請經濟部專案核准,後續仍可出口不受限制。」等內容,關務署表示,該報導內容並非事實,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及關務署同仁從未發表過類似的談話,特此說明。

 

新聞稿聯絡人:張晃嘉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102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0-03-05 點閱次數: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