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落實節能減紙及節省業者成本,財政部111年6月29日預告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業者得選擇以電子儲存(售貨單第二聯)備查免再列印,並增訂盤存清冊及結算報告表經監管海關核准後,亦得以電子媒體儲存送審。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21條原規定免稅商店銷貨時,應以電腦列印二聯售貨單;第25條原規定業者應將盤存清冊及結算報告表以1份紙本及2份以電子媒體儲存送交監管海關審核。考量列印紙本售貨單、盤存清冊及結算報告表須耗費大量紙張,業者尚需以足夠空間保存紙本資料,未符合節能減紙及成本需求,本次修正爰將大量紙本文件改得以電子媒體儲存、遞送及備查。
關務署最後表示,因應全球致力減少碳排放倡議持續升溫,愛地球,少砍樹,重環保,人人有責。本次修法推動免稅商店無紙化作業,期盼於疫情漸趨平緩,邊境逐步開放及旅客回流之際,亦能協助業者減少營運所需成本,提升競爭力。本辦法修正草案已登載於財政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f.gov.tw),「財政法規/法規預告」網頁,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預告期間111年8月29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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