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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財政部關務署遴用人事室(含考訓科)約僱人員擔任職務代理人甄選口試通知及應試人注意事項

一、口試日期:1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

二、報到時間:應試人請於上午9時30分至9時40分完成報到。

    應試場次及應試人名單如下:

  (一)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蕭○崇、鄧○真。

  (二)人事室考訓科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呂○儀。

三、報到地點:財政部關務署人事室(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11樓)。

四、攜帶證件:

(一)身分證正本或其他貼有照片且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例如:駕照、健保卡)。

(二)最高學歷畢業之證明文件正本。

(三)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證明文件(具原住民族身分或符合身心障礙條件者始須攜帶)。

五、進行程序:

(一)依指定日期、時間、地點辦理報到並確認資格。

(二)報到完成後,請於休息室等候唱名。

(三)待工作人員唱名後,由工作人員導引進入試場。

(四)口試內容:

1.簡要自我介紹(3分鐘為限)。

2.一般性問題詢答。

(五)口試結束後,請應試人自行離開試場。

六、應試人注意事項(請詳閱):

(一)應試人請準時辦理報到,報到時請出示指定攜帶證件(請參閱四、攜帶證件)。

(二)應試人除有特殊事由外,不得要求更動應試順序。

(三)等候唱名時,請勿擅離休息室;應試人聽到工作人員唱名後,請配合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試場(口試前請配合關閉行動電話)。

(四)口試結束後,請即離開試場,亦不得與其他尚未進行口試之應試人交談。

(五)試場內外禁止高聲喧嘩或其他擾亂秩序之行為。

發布單位:關務署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6-02-04 點閱次數: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