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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辦理個人資料安全維護管理宣導,籲請業者強化個資防護措施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強化對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之監管,避免發生個人資料(下稱個資)遭竊或洩漏,財政部於111年3月4日訂定發布「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安維辦法),該署各關亦自112年度下半年啟動行政檢查計畫,以落實安維辦法及行政院保護個資安全政策。

關務署說明,為使報關業者瞭解相關規定及如何強化個資防護措施,該署於113年3月1日舉辦「報關業、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宣導講習」,邀請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黃研究員文彥擔任講座,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安維辦法規定之個人資料與電子資料介紹、電子資料防護作為及業者應採取之個資相關系統防護基準加以說明。另為擴大舉辦效益及方便業者出席,採取現場實體與遠端視訊同步方式,計有近300家業者踴躍參加,講習互動順利圓滿落幕,參加業者均收穫滿滿,就提升個資保護應採取之相關資訊安全措施有更深刻認識,有助維護納稅義務人個資安全。

關務署呼籲業者,倘保有之個資發生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安全事故,請務必於發現起算72小時內以電子郵件通報該署。為協助業者瞭解個資規定及促使業者落實法遵,於該署網站設置「個資法公開專區」(路徑: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提供個資相關規定、簡介簡報懶人包、行政檢查表、報關業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報關業個資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參考範本、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及紀錄表(含範例)、該署聯絡窗口電話及電子信箱、個資相關網站及反詐騙宣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及宣導影片)等資訊供業者查詢利用,歡迎業者善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許科長勝聖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28

關務署辦理個人資料安全維護管理宣導,籲請業者強化個資防護措施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03-27 點閱次數: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