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臺北關111年10月5日深夜及6日凌晨,於桃園國際機場某快遞貨物專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查獲自越南進口快遞貨物8件夾藏疑似豬肉肉粽90.1公斤,該關將於查證相關事實後,釐清報關業者責任,如符合「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裁處停業或廢照認定原則」所列情節重大者,將祭出最嚴厲之廢照處分。
關務署說明,越南為非洲豬瘟疫區,海關自111年1月至9月查獲自越南進口未經檢疫之疑似豬肉製品64件86.5公斤(其中60件82.4公斤已確認為豬肉製品),包括旅客42件26.7公斤、郵包13件27.6公斤及空運快遞9件32.2公斤。其中旅客攜帶以火腿腸最多,郵包及空運快遞則以月餅為主,均已移請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各分局裁處。
關務署進一步指出,海關對進口快遞貨物、郵包及非洲豬瘟高風險地區入境旅客行李實施100%X光檢查,另防檢局檢疫犬隊亦會機動執勤。關務署提醒商民,以快遞或一般貨物進口未經檢疫之豬肉製品等應施檢疫物,不論量多量少,均涉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為一時之欲,而誤觸法網。
關務署強調,隨著「雙11」網購貨物高峰期到來,海關將機動調派人力加強查緝海空運快遞貨物及郵包,並配合邊境解封強化入境旅客行李檢查,籲請民眾切勿擅自購買或攜帶境外豬肉製品等應施檢疫物入境,也請貨棧業、報關業及承攬業等相關業者配合海關各項精進措施,攜手防堵非洲豬瘟,確保臺灣農畜產業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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