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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關務組織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委員會更新「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中譯資料已上網,歡迎各界參考使用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世界關務組織(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WCO)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下稱HS)委員會(WCO/HSC)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就特定爭議商品進行討論且做成分類決定(Classification Decisions),另將具代表性之重要決定案例製作成分類意見(Classification Opinions),該分類意見效力等同WCO編纂之HS註解,供會員國稅則分類時援引適用;嗣後定期檢視HS註解提出修正,以確保HS註解之適用與一致性。爰本署適時下載HSC會議決定相關內容進行中譯,並修正我國編譯的「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部分內容,以確保我國關務實務與國際接軌。
關務署舉例說明,為因應新興菸品及戒菸產品型態變化,WCO/HSC修正稅則第2404節註解,不含菸葉或複合菸葉之其他含尼古丁產品,供人藉由咀嚼、溶解、嗅聞、皮膚吸收或其他任何方式(吸入除外)攝入尼古丁者,明確歸列稅則第2404節「其他供人攝入尼古丁之含尼古丁產品」,例如由尼古丁、水及其他食料(植物纖維、香料及甜味劑)組合而成之口服尼古丁袋(不含菸草),以放置口中,藉由口腔黏膜吸收尼古丁,歸列稅則號別第2404.91.00號「以口服方式攝入尼古丁之含尼古丁產品」。
關務署進一步舉例,WCO/HSC會議中對新興之「送餐機器人(Indoor Serving Robot)」應歸列稅則第8428節「其他升降、搬運、裝卸機器(如︰升降機、升降梯、輸送機及高架纜車)」或第8709節「自力推動工作車輛,供工廠、倉庫、碼頭或機場短距離運輸貨物未裝有叉舉或搬運設備者,拖拉車供火車月台使用者;上述車輛之零件」提出討論,會中做出分類決定及納入分類意見,並為此特別修訂註解第8709節「本節包括一組用於(used in)工廠、倉庫、碼頭或機場短距離運輸各種不同負荷(貨品或貨櫃)之自力推進車輛,或在火車站月台上拖拉小型拖車之曳引車。……」為「本節包括一組僅用於(used only in)工廠、倉庫、碼頭或機場短距離運輸各種不同負荷(貨品或貨櫃)之自力推進車輛,或在火車站月台上拖拉小型拖車之曳引車。……」,以明確用於餐飲業之送餐機器人不屬稅則第8709節之貨物,應歸列稅則第8428節。
關務署強調,HS為與時俱進的「動態文件」,隨著資訊技術發展,透過大數據分析,HS不僅在全球貿易中扮演關鍵角色,更為經濟發展、國家安全、衛生福利、政治穩定及環境資源管理等多元領域,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政策制定基礎。
關務署最後補充,HS委員會會議通過之HS註解中譯版本,可至關務署網站「首頁>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檔案下載」頁面進行下載,歡迎業界及社會大眾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16

世界關務組織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委員會更新「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中譯資料已上網,歡迎各界參考使用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6-08-25 點閱次數: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