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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財政部關務署遴用秘書室約僱人員擔任職務代理人甄選口試通知及應試人注意事項

一、口試日期:1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二、報到時間:應試人請於下午2時10分至2時20分完成報到。

應試人名單及序號如下:

(1)陳○君(2)鄒○君(3)廖○眞(4)官○錦(5)魏○淳。

三、報到地點:財政部關務署人事室(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11樓)。

四、攜帶證件:

(一)身分證正本或其他貼有照片且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例如:駕照、健保卡)。

(二)最高學歷畢業之證明文件正本。

(三)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證明文件(具原住民族身分或符合身心障礙條件者始須攜帶)。

五、進行程序:

(一)依指定日期、時間、地點辦理報到並確認資格。

(二)報到完成後,請於休息室等候唱名。

(三)待工作人員唱名後,由工作人員導引進入試場。

(四)口試內容:

1.簡要自我介紹(3分鐘為限)。

2.一般性問題詢答。

(五)口試結束後,請應試人自行離開試場。

六、應試人注意事項(請詳閱):

(一)應試人請準時辦理報到,報到時請出示指定攜帶證件(請參閱四、攜帶證件)。

(二)應試人除有特殊事由外,不得要求更動應試順序。

(三)等候唱名時,請勿擅離休息室;應試人聽到工作人員唱名後,請配合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試場(口試前請配合關閉行動電話)。

(四)口試結束後,請即離開試場,亦不得與其他尚未進行口試之應試人交談。

(五)試場內外禁止高聲喧嘩或其他擾亂秩序之行為。

發布單位:關務署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4-07-17 點閱次數: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