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電子報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海關物聯網系統適用範圍為指定保稅運貨工具載運之應受海關監管貨櫃(物)

    財政部關務署為強化貨物移動安全監管能力,藉由物聯網領域創新科技,建立全新貨物移動安全監管機制,實現貨櫃(物)從端點至端點間移動,全流程監控目標,規劃經海關指定保稅運貨工具載運受海關監控貨物時,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進行管理。
    關務署表示,上述所稱保稅運貨工具係指保稅聯結車及保稅卡車;受監管貨櫃(物)係指艙(報)單階段跨管制區移運貨櫃(物),但不包含進口放行、出口未進倉等貨櫃(物)及其他依法應進行移運管理之貨物等。有關外界傳聞進出港口管制區車輛,應全數安裝即時追蹤裝置,顯有誤解。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由政府統一訂定產業標準,並由業者提供貨櫃(物)保全服務,為全新之商業服務型態,考量業者於安裝即時追蹤裝置後,其貨物動態及貨櫃(廂)保全狀態皆可由海關即時監管,走私風險已相對降低,為減輕業者負擔,海關將研議相關獎勵措施,以鼓勵業者參與及減輕資金負擔。
關務署最後表示,該署外網已設有「貨物通關/物聯網全時監控」專區(https://web.customs.gov.tw/multiplehtml/3493),歡迎有興趣民眾前往查看相關公開資訊。

新聞稿聯絡人:柳碧芳 稽核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962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01-06 點閱次數: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