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高品質的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除金額之正確性外,統一的計量單位亦不容忽視。依聯合國國際商品貿易統計手冊建議,同一稅則六碼下貨品應盡量使用相同之數量單位,據此,關務署依各貨品不同屬性,訂定一致性之統計用數量單位,共17種供報關使用,俾利國際規範接軌及提高資料準確度。
關務署指出,進口報單中數量欄位有二種:一為第41欄「數量(單位)」,係計價用數量,請依發票所載交易數量填列;二為第42欄「數量(統計用)」,請依「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單位欄內所載單位換算後填列,以取得具比較性的數量資料。
關務署舉例說明,部分紡織品之統計用單位為MTK(平方公尺),惟常見之計價單位為碼或英吋,申報時若未將長、寬個別換算為公尺即直接相乘,就會產生誤報情形。以下為常見換算範例,提醒業者注意:
一、碼數換算(1碼=0.9144公尺):「長1,214碼、寬1.5公尺」之尼龍胚布,應先將長度(碼)轉換為公尺再乘寬,正確計算為 (1,214 × 0.9144) × 1.5 ≒ 1,665.12平方公尺。
二、英吋換算(1英吋=0.0254公尺):「長300公尺、寬47英吋」之沙發布,應先將寬度(英吋)轉換為公尺,正確算法為 300 × (47 × 0.0254) ≒ 358平方公尺。
關務署籲請業者應正確申報統計用數量,以提升我國貿易統計資料之正確性,該署亦彙整申報統計用數量單位應注意事項及常見錯誤案例,置於海關進出口統計查詢網>貿易統計>其他參考資訊>統計宣導事項( https://portal.sw.nat.gov.tw/APGA/GA17_DEC)> 4.統計用數量單位,歡迎民眾及業者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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