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以銷售貨物予持有護照、外僑居留證、旅行證件或身分證明文件之旅客非供商業使用;同法第21條第5項亦規定,售貨單應載明旅客所乘運輸工具名稱或航班,非中華民國籍旅客應登錄旅行證件、外僑居留證統一證照或護照號碼。因此,外國旅客可持護照等證件至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購買免稅商品。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以銷售貨物予持有護照、外僑居留證、旅行證件或身分證明文件之旅客非供商業使用;同法第21條第5項亦規定,售貨單應載明旅客所乘運輸工具名稱或航班,非中華民國籍旅客應登錄旅行證件、外僑居留證統一證照或護照號碼。因此,外國旅客可持護照等證件至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購買免稅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