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64」代碼意義為:統計用數量、淨重或稅則號別申報有誤。
二、出口報單第37欄「淨重(公斤)」及第39欄「數量(統計用)」請再查明:
- 第37欄「淨重(公斤)」應不包括內、外包裝之重量。
- 淨重應換算成公斤。
- 每單位之淨重(第37欄「淨重(公斤)」/第39欄「數量(統計用)」)是否合理。
- 每單位之淨重(第37欄「淨重(公斤)」/第39欄「數量(統計用)」)與「海關進口稅則合訂本」貨名欄規定之重量是否相符。(例如:第5208節,「…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過200公克者」)
- 稅則第84章、85章、86章、87章、89章及90章之貨品,統計用數量是否申報有誤,有無漏申報,或申報不合常理(例如:以PCE、SET為單位,但數值為小數而非整數…)之情形。
- 稅則號別是否申報有誤。
三、出口報單第38欄「數量(單位)」與第39欄「數量(統計用)」,單位不同而數值相同(例如數值都是100,卻出現100PCE與100DZN),請查明第38、39欄是否申報有誤。
四、出口報單第37欄「淨重(公斤)」與第38欄「數量(單位)」(以淨重計價而其單位非公斤者),二者單位不同但數值相同(例如「數量」申報為100公噸,「淨重(公斤)」亦申報為100),請查明第37、38欄是否申報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