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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倉保稅貨物如何退運出口?

依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保稅倉庫存儲之外貨,申請出倉退運出口者,由貨物所有人或倉單持有人填具保稅貨物退運出口申請書,向監管海關申請核發出倉准單並向出口地海關報關,倉庫業者憑准單會同監視關員核對標記及數量相符後,准予提貨出倉,並依照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押運加封作業要點規定由海關派員押運或監視加封運送至出口地海關辦理通關放行手續。

 

 

 

 

 

發布單位:關務署稽核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3-07-28 點閱次數: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