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至財政部關務署(https://web.customs.gov.tw)首頁/貨物通關/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捌、五、保稅區及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電腦化管理與通關自動化之配合,可查詢各類保稅進出口報單與自由貿易港區進出口進倉資料及進出口報單上相關資料欄位之填列規定。
例如:B6報單保稅廠輸入貨物(原料)進口特殊填報事項,其「納稅辦法代碼」欄之申報:
A、保稅工廠進口貨物第1項須為56、5Y或58。
B、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進口貨物第1項須為56、5C或5Y。
C、科學園區園區事業進口貨物第1項須為56、58、5C或5Y。
(二)納稅辦法、統計方式之定義,請參考財政部關務署網站首頁/資訊匯流/線上查詢/代碼查詢/關港貿作業代碼及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點選第2頁,序號13「七、納稅辦法」及序號14「八、統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