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電子報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應指定專責人員2人以上代表處理保稅自主管理事項,請問專責人員如何取得證照?

依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及「海關審查民間機構辦理自主管理專責人員訓練及保稅業務人員講習作業要點」第1點及第4點第1項規定,專責人員應經海關或海關審查通過之民間機構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專責人員參與之訓練,共同科目時數至少8小時,專業科目時數至少16小時(均含測驗),經測驗及格者,發給結業證書。

 

 

 

 

 

發布單位:關務署稽核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5-07-16 點閱次數: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