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辦理報關事宜,其方式略述如下:
- 利用電腦連線報關
- 直接透過網際網路報關
指經由網際網路報關系統,使用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向海關連線申報。進入該系統之路徑如下:關港貿單一窗口(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通關服務/憑證通關服務/海關Web申辦系統。 - 透過通關網路與海關電腦連線報關
所謂通關網路係指提供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以達到貨物通關自動化之目的,經依有關法規設立供營運之網路。採此種方式報關,報關人須購置報關即用系統,並向經營通關網路之業者支付電子郵箱及資料傳輸費用,相關法規請參閱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
- 直接透過網際網路報關
- 以書面報單採人工遞送方式向海關申報
採此種方式應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8條規定繳納報關文件鍵輸費,每份報單新臺幣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