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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貨物是否可以自己處理報關事宜?

自行辦理報關事宜,其方式略述如下:

  1. 利用電腦連線報關
    1. 直接透過網際網路報關
      指經由網際網路報關系統,使用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向海關連線申報。進入該系統之路徑如下:關港貿單一窗口(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通關服務/憑證通關服務/海關Web申辦系統。
    2. 透過通關網路與海關電腦連線報關
      所謂通關網路係指提供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處理,以達到貨物通關自動化之目的,經依有關法規設立供營運之網路。採此種方式報關,報關人須購置報關即用系統,並向經營通關網路之業者支付電子郵箱及資料傳輸費用,相關法規請參閱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
  2. 以書面報單採人工遞送方式向海關申報

採此種方式應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8條規定繳納報關文件鍵輸費,每份報單新臺幣350元。

 

 

 

 

 

發布單位:關務署通關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5-07-24 點閱次數:18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