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電子報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大陸物品准許輸入項目為何?
  1. 輸入大陸物品,如「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之「輸入規定」欄,未列有「MW0」及「MP1」其中任一代號者,該項大陸物品准許輸入,免除輸入許可證,進出口商可逕洽海關報關輸入;若有標示其他代號,則報關時應依其他規定辦理。
  2. 輸入大陸物品,應依「限制輸入貨品、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彙總表」、「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及「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彙總表」之相關輸入規定辦理。
  3. 欲查詢大陸物品開放項目及相關規定,可上網或電詢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查詢電話,請參見->國際貿易署各項業務及聯絡窗口一覽表 )。

 

 

 

 


相關連結: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

 

 

發布單位:關務署稅則法制組 發布日期:2024-01-29 點閱次數:1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