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電子報 聯絡我們 English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空運同一提單分批抵達,部分至桃園機場,部分需由小港機場轉至桃園機場,該如何作業?

分批抵達:小港機場貨物向高雄機場分關申報T1轉運申請書轉至臺北關卸存地,待所有分批貨物皆抵達相同貨棧,進倉件數符合總件數後,解除分批註記,完成合併,即可報關。

 

 

 

 

 

 

發布單位:關務署通關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4-07-18 點閱次數: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