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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之保稅貨物運送到保稅工廠,是否須由物流中心之契約車隊負責載運?

依據「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第16條規定,物流中心與國際港口、機場間貨物之運送,應由物流中心或與其訂定契約之運輸業辦理。至物流中心運送到保稅工廠之保稅貨物尚無須由物流中心契約車隊負責載運之明文限制,可依「物流中心貨物通關作業規定」第20點規定,以貨櫃、可加封卡車或可加封貨箱載運。

發布單位:關務署稽核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4-07-12 點閱次數: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