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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在自由貿易港區存放的期間最長多久?

       依據「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第18條第7款規定,進儲貨物之存儲期間不受限制。但儲存逾2年貨物,於必要時應列印報表以備海關查核。

發布單位:關務署稽核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3-07-20 點閱次數: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