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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核定申請書

營利事業辦理一次性移轉訂價核定完稅價格作業者,應於其所適用之會計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填具「營利事業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核定申請書」,向海關申請核定相關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

 

 

 

 

發布單位:關務署稽核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0-11-26 點閱次數: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