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分類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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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式建築物 | 范先生 | 2022-07-22 08:50:00 | 本公司預計進口在中國大陸製造組合式建築物,組合物包含H型鋼鐵製樑、柱及拖樑,是否適用稅則分類第94章章註四、第94.06節所稱「組合式建築物」,係指在工廠完成或裝配成元件,一同申報,供在現場安裝之建築物,例如:住屋、工寮、辦公室、學校、商店、棚屋、汽車間或類似之建築物。稅則號別:9406.00.00.00-2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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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關務雷達 | 2022-08-09 09:48:00 | 如進口人對稅則適用有疑義,為加速通關,可於貨物進口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依海關規定格式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廠型錄、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或樣品,向各關申請,經財政部關務署覆核各關歸列意見後,由各關函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