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北普業二 字第 11310212041 號
主旨:撤回本關113年3月27日北普業二字第1131019617號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27條第4項。
公告事項:飛翔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原向本關申請自113年3月31日起註銷其報關業務證照,復於同年3月28日再向本關申請撤回案件,爰撤回旨揭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北普業二 字第 11310212041 號
主旨:撤回本關113年3月27日北普業二字第1131019617號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27條第4項。
公告事項:飛翔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原向本關申請自113年3月31日起註銷其報關業務證照,復於同年3月28日再向本關申請撤回案件,爰撤回旨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