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 北普遞字第1151067675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11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徵收荷蘭商聯邦快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快速通關處理費費率。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本關115年7月1日北普遞字第1151041992號公告。
二、荷蘭商聯邦快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1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每月應徵收快速通關處理費金額為(新臺幣)165萬1,000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 北普遞字第1151067675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11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徵收荷蘭商聯邦快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快速通關處理費費率。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本關115年7月1日北普遞字第1151041992號公告。
二、荷蘭商聯邦快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1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每月應徵收快速通關處理費金額為(新臺幣)165萬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