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 北普業二 字第 1141080623 號
主旨:公告115年度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依據報關業者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關轄管報關業者具備「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2點所列條件者,得填具「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於115年2月底前送本關業務二組服務課核辦,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資格之報關業者業經降低抽驗比率51%以上至75%,毋須逐年申辦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三、旨揭申請書可自本關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taipei/)/便民服務/申請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15.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