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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臺北關松山機場與桃園機場間進(轉)口、出口貨物以內陸運輸方式作業程序」第七點、第八點規定(如附件畫線部分),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 北普遞 字第 1131079631 號
附件: 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臺北關松山機場與桃園機場間進(轉)口、出口貨物以內陸運輸方式作業程序」第七點、第八點規定(如附件畫線部分),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布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12-02 點閱次數: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