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北普法 字第 1131024315 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無法送達之113年3月22日北普法字第1131018456號函,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關法務緝案組處理課領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如附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北普法 字第 1131024315 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無法送達之113年3月22日北普法字第1131018456號函,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關法務緝案組處理課領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公告事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