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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銷毀本關保存逾5年之已辦結外銷品紙本申請沖退原料進口稅案件卷檔。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北普松 字第 1131041746 號

主旨:​公告銷毀本關保存逾5年之已辦結外銷品紙本申請沖退原料進口稅案件卷檔。
依據:​「海關檔案清理銷毀要點」第4點第2款第2目及第5點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本次銷毀之卷檔係108年度已辦結之外銷品紙本申請沖退原料進口稅案件,凡需應用相關案件資料者,請於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關松山分關退稅課申請保留,逾期不予受理。

發布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06-25 點閱次數: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