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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公告:公告實施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業者家數總量管制措施
財政部關務署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6月21日
台關業字第1101016175號

主  旨:公告實施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業者家數總量管制措施。

依  據: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下稱本辦法)第5條之1第1項。

公告事項:

一、110年5月20日本辦法修正生效前,經海關核准登記之現有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業者家數總計5家(基隆關3家、高雄關2家),經評估貨物通關秩序、專區設置情形及海關執行人力,已達負荷總量,不再依110年5月20日修正生效之本辦法規定受理專區申設。

二、本辦法110年5月20日修正生效前已向海關申請新設專區,於新法修正生效後經核准登記者,不納入前點專區業者家數總量管制措施。

三、依本辦法第5條之1第2項規定,本總量管制措施之評估每3年至少辦理一次。

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1-07-07 點閱次數: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