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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年度花生等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實施期間自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台財關字第1101032423號

主  旨:公告一百十一年度花生等十四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詳如附表),實施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期一年。

依  據:

一、關稅法第七十二條及行政院一百十年十二月八日院臺財字第一一○○○九七八四五號函。

二、相關規定請至本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特別防衛措施)查閱。

 

部  長 蘇建榮


 

111年度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請參見PDF

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2-01-12 點閱次數: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