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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112年12月13日起,不丹(Bhutan)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並於除名後適用第1欄稅率

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台財關字第1131003221號

主  旨: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起,不丹(Bhutan)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並於除名後適用第一欄稅率。

依  據:海關進口稅則總則第二點第四項及行政院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院臺財字第一一三一○○一六四二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LDCs)」1份。

 

部  長 莊翠雲


 

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LDCs)(請參見PDF

發布單位:關務署綜合規劃組 發布日期:2024-03-04 點閱次數: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