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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確認委任報關

一、實施原由及期程


為防杜民眾個資遭盜用報關進口違法管制物品或幽靈詐騙包裹,導致民眾或報關業者無辜受害,海關將於110年12月28日起實施預先委任報關新制,進口快遞貨物倘未經進口人預先委任確認,貨物將無法報關進口。

為免影響快遞貨物通關秩序,並給予業者及民眾充足適應期間,新制預計將分階段逐步擴大實施。第一階段自110年12月28日起,以已註冊實名認證APP,但回復遭冒名報關及推播多次未回復之名單為實施範圍。

111年9月15日起實施「預先委任2.0」新制,由民眾於APP自選設定加入預先委任功能。

 

 

二、操作方式

(一)若EZWAY易利委APP個人資料頁面顯示紅底黑字「預先委任」字樣(如下圖1),則屬預先委任實施對象。須完成委任確認後始得進口。

圖1:

 宣導圖1  宣導圖2

 

(二)日後報關業者若以您的名義申報進口快遞貨物,於進口前將於APP「海關實名委任進口貨物查詢」頁面顯示該筆預報資料(如下圖2),若您確認該筆貨物為您所進口的貨物,則須點入該筆分提單號碼後點選「申報相符」,即完成預先委任,該筆貨物始得進口。反之,若您不回復,或回復申報不符,則該筆貨物將因未完成委任報關,無法報關進口。

圖2:

 

宣導圖3   宣導圖4

 

三、相關作業流程

流程圖

1.1快遞業者利用關港貿單一窗口(MI24)或電子商務通關平台上傳進口人手機+姓名清單,平台查詢完成後回復查詢結果1.2予快遞業者。
2.1報關業者先行向EZWAY申報「預報資料」,由EZWAY推播2.2預報資料予進口人。
3.1進口人於EZWAY線上回復委任確認後,EZWAY傳送進口人委任確認訊息3.2予關港貿單一窗口,另回復委任確認訊息3.3予快遞報關業者。快遞業者確認預先委任名單皆完成線上委任確認後,即可申報報單資料4.1。
4.2收單後即進入預先委任收單邏輯檢查,若進口人為預先委任名單且未回復委任確認,則回傳B6F錯單不予收單。

 

  

 

有關預先委任報關資訊之操作說明,請參考附檔操作手冊。

如有其他操作問題,請致電關貿網路客服。電話:02-7735-2812。

 

發布單位:關務署通關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1-12-28 點閱次數:987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