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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擴大「外銷品沖退原料稅e化」適用範圍,持續精進無紙化作業

關務署表示,為擴大無紙化申辦效益,海關放寬保稅工廠申報B6報單進口非保稅原料(納稅辦法32)生產非保稅產品出口得辧理e化沖退原料稅,簡政便民。

關務署說明,依「保稅工廠生產非保稅產品作業規定」第3點及第10點等規定,保稅工廠業者自國外進口供生產非保稅產品使用之原料,應以G1報單或B6報單辦理通關並繳納稅費,於該非保稅產品出口後,業者得依「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辦理沖退原料稅,為簡化業者作業,除原已納入「外銷品沖退原料稅e化」之G1報單外,該署進一步於112年將B6報單(納稅辦法32)案件納入作業範圍,以擴大無紙化作業效益。

該署進一步表示,海關持續推動無紙化申辦服務,自101年起即實施沖退稅e化作業,全程採無紙化線上辦理,成果豐碩;據該署統計,112年外銷品沖退原料稅案件逾17.2萬件,其中採e化辦理約12.9萬件,占75%,金額高達32億元,案件自申請到稅款入帳僅需3天,大幅提升廠商資金運用靈活度及企業競爭力。

關務署再次呼籲,尚未採e化申辦之業者,請儘速採用,以利享有加速退稅之效益;業者得以工商憑證或受委任之自然人以憑證登入關港貿單一窗口,選擇「憑證通關服務/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即可辦理,倘需專人服務,歡迎洽詢「關港貿單一窗口」客服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299-889)。

新聞稿聯絡人:簡科長沛芬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424

海關擴大「外銷品沖退原料稅e化」適用範圍,持續精進無紙化作業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4-05-29 點閱次數: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