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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通關自動化,貨物進口如何報關?貨物進口報關應檢具那些文件?
  1. 進口貨物之報關分為連線及非連線二種方式
    1. 貨物進口以連線方式報關:應依據原始真實發票、提單或其他有關資料文件,按照海關規定方式,正確申報貨名、稅則號別及其他應行申報事項,製作進口報單,利用通關網路傳輸。經海關電腦核定以C1方式通關者,原則上免補送書面進口報單及其他有關報關文件,但應由報關人自行保管五年,海關於必要時得要求補送或前往查核;經核定以C2或C3方式通關者,應於傳送報單翌日海關辦公時間終了前補送書面報單,檢附輸入許可及發票等必要之書面文件。
    2. 進口貨物以非連線方式報關,應填送進口報單並檢附輸入許可及發票等必要之書面文件,由海關代為鍵輸或依海關規定之其他方式(如用磁片)輸入後,完成收單。由海關代為鍵輸者,依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需徵收鍵輸規費;鍵輸後之作業流程與連線報關相同,但海關如有通知事項,一律以人工作業。
  2. 貨物進口報關除應填報進口報單外並應檢附下列文件,前二項為必要文件:
    1. 發票或商業發票一份。該發票應詳細載明收貨人名稱、地址、貨物名稱、牌名、數量、品質、規格、型式、號碼、單價、運費、保險費、其他各項應加計費用及輸出口岸減免之稅款等。
    2. 裝箱單一份:散裝、大宗或單一包裝貨物免附。
    3. 提貨單或空運提單影本:海關為個案查案需要得要求提供。
    4. 委託書一份:除線上委任或向海關提示書面長期委任書委託報關行報關者,須逐案檢附(但以書面長期委任書辦理者,需於報單其他申報事項欄位填報海關登錄字號)。
    5. 型錄、說明書或圖樣:海關審查如有需要,得請納稅義務人提供。
    6. 產地證明書:海關視實際需要,得請納稅義務人提供。
    7. 輸入許可證:依「貨品輸入管理辦法」規定免證者,可免附。
    8. 進口汽車應加附進口汽車應行申報事項明細表。
    9. 其他依有關規定應檢附者:如商品檢驗合格證、農藥許可證…等。

 

 

 

 

 

 

發布單位:關務署通關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5-07-11 點閱次數: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