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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約聘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一、甄選人員區分:約聘職務代理人。

二、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月27日。

三、名額:1名。

四、性別:不拘

五、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同區或大安區。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本職缺僅供身心障礙者報名參加甄選。

     (三)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四)個性主動積極、對工作有熱誠、認真細心。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公文簽辦。

     (二)辦理關務綜合性業務。

八、工作地址:本關所屬辦公處所(臺北市大同區或大安區)。

九、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4年8月6日至114年8月13日止,以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逾期、證件不齊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1.甄選資料表(請自「臺北關外部網路」/「最新消息」下載,並請貼照片、載明聯絡資料及E-mail)。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以上證件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

          5.身心障礙手冊(必備)或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

          上開證件於錄取後繳驗正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職務』。

     (三)寄送地址: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人事室);電話:03-3834265*5460謝小姐。

     (四)甄選資料表以寄送紙本為主,另電子檔請寄送至:009303@customs.gov.tw。

十、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80薪點,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注意事項: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後,將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二階段口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

     (二)約聘職務代理人必要時應業務需要,須配合「假日輪值」、「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輪休。

     (三)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口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

發布單位:臺北關人事室 發布日期:2025-08-06 點閱次數: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