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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特別呼籲旅客不得攜帶加熱式菸品入境,以免受罰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指出,自111年10月13日起重新開放國門迄今,該關已查獲自日本及韓國地區入境旅客攜帶加熱式菸品計93案,共8,510條。加熱式菸品屬於新興菸草產品,風險及危害程度須依據科學實證以釐清產品屬性,在衛生主管機關確認產品屬性前,屬不得進口之菸品。


    該關進一步說明,依據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規定,加熱式菸品係屬該法授權衛生福利部得公告指定為「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該部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之菸品;該等菸品不論是否經該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旅客入境時均不得攜帶,違反者,將依菸酒管理法或菸害防制法規定,除處新臺幣(下同)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或銷毀、退運該等菸品。


    臺北關將持續加強加熱式菸品邊境查核,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也歡迎各界踴躍提供檢舉走私情資(檢舉專線:0800-038265、非上班時段:03-3982308),杜絕未經主管機關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加熱式菸品進口。
 

 

業務承辦單位:稽查組     聯絡電話:(03)398-2293
新聞聯絡人:簡妙娟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發布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3-02-24 點閱次數: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