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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鼓勵國內供應鏈業者申請優質企業認證,以提升國際競爭力

臺北關表示,我國為推動「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s, AEO)」認證制度,參據世界關務組織(WCO)「全球貿易安全與便捷標準架構」(SAFE Framework)之國際通關安全標準,訂定「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及「優質企業安全審查項目及驗證基準」。關於該辦法第2條規定之供應鏈業者,如經海關審核符合上開規定者可成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

臺北關進一步說明,國際間推動AEO相互承認機制,係透過比對雙方相關法規及驗證基準、進行雙邊聯合驗證,並簽署相互承認協議(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MRA),透過雙方海關互相承認對方之AEO資格,以提供出口業者通關便捷之優惠措施。目前我國已與美國、新加坡、以色列、韓國、澳大利亞、日本、印度、紐西蘭、瓜地馬拉及加拿大等國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國內AEO業者貨物出口至上述國家,均可享有降低貨物查驗比率等快速通關優惠。

該關最後表示,企業於導入AEO制度過程中,可全面檢視內部安全管理機制、改善作業流程並強化風險控管,不僅有助於強化整體供應鏈安全,亦可提升企業形象及國際競爭力。歡迎優質供應鏈業者加入AEO認證行列。業者如需進一步瞭解申辦優質企業相關規定,請洽該關業務二組服務課(03)383-4265轉分機3630、3640及3680,或瀏覽該關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taipei/)「優質企業AEO專區」。

發布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6-01-23 點閱次數:153